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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一番 我喜欢你,是宿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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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梦里的情景,算是一棒敲醒了幽默的脑子,她明白了,自己短时间内根本就不可能做到原谅始宓。

    尽管他并没有犯下什么大错,但幽默心里就是难受,像是心脏里横着一把三棱刀一样。想一想这件事,那刀便要转一圈,虽不至于疼的撕心裂肺,但也非常人可以承受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熬到天亮,幽默快速洗漱完毕,下了楼来。

    早餐是幽居在做,屋子里并未见程清璇的身影。

    “爸爸,妈妈呢?”幽默帮着添置碗筷,幽念则帮忙盛粥。听了这话,幽居头也不抬说:“她这段时间有些忙,出差去了。接下来这一周,你们的早餐都是我负责。”幽居真觉得当爸爸不容易,还得早起给孩子们做早饭。

    幽默跟幽念盯着面前那一碗勉强有些卖相的白米粥,默默地低下了头。

    幽默拿起勺子吃了一口粥,隐约有一股淡淡的糊味。

    想必今早厨房的熬粥的锅子,又度了一次劫。

    “爸爸,那个…我跟朋友约好上学前要先去一个地方,我看时间不早了,我就先走了。”幽默放下勺子,这话说的很是委婉。

    幽居只看了她一眼,不疑有他,“需要我送么?”

    幽默赶紧罢手婉拒,“爸爸做饭也辛苦了,就不劳烦你了。”幽默说着,看了眼同样在琢摸着找什么借口离开的哥哥,她咳了一声,那幽念跟着抬头,兄妹俩交换了一个眼神,幽念也默默地放下了勺子,甚是体贴地说:“还是我去送妹妹吧,爸,早饭味道很不错。”

    幽居眉梢一挑,他扫了眼两个孩子,点点头,“路上小心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兄妹俩异口同声地应道。

    看着两个孩子相伴走出家门,幽居这才抬起握住瓷勺的右臂,将白米粥放在鼻子下面,轻嗅了嗅,隐隐的,一股淡淡的糊味。“熬太久了…”他将粥送进嘴里,皱着眉头喝完了那碗粥。

    幽居吃完早饭,将餐具放进洗碗机,便穿上外套,取了车钥匙去了公司。

    车子开出御林苑别墅区,还没开出多远,幽居突然想喝一杯热豆浆。他看了看时间,距离上班时间还有些早,便索性将车停在路边,步行去了御林苑别墅外的早餐店。

    他推开门进去,径直走去了服务台,点了一杯热豆浆。

    豆浆都是鲜榨的,需要等几分钟。

    幽居领了餐位牌,走到桌子旁坐下。

    他单手把玩那餐位牌,隐约听见墙壁后方传来两道交谈声。

    “都做饭十几年了,熬粥还会糊,咱爸还真是厨房杀手。”

    这声音,充满了青春气息,是个少女的声音。

    这声音,幽居自然识得,是他那宝贝女儿。

    幽居摸了摸胸口,觉得好受伤。

    “别这么说爸爸,他一直很努力。”这还像是个人说的话,果然儿子才是保暖的大衣。幽居这般想着,又听见幽念补了一句:“虽然他做的饭的确很难以下咽。”

    隐约的,幽居听见他的宝贝女儿接了一句:“爸爸就不是做饭的那块料,也不知道妈妈是怎么做到面不改色吃他做的饭,还一吃就是十几年…”女儿的声音,似乎很困惑。

    “大概是爱之心切…”

    两个孩子讨论的内容,幽居已经听不到了,因为他的豆浆好了。

    幽居提着豆浆走出门,他站在店前,仰头看了眼天,好一个艳阳天。就是心情有些灰蒙蒙。

    幽居一把将豆浆扔进垃圾桶。

    这些个没有良心的白眼狼!

    打那以后,每天早晨起床下楼,幽默跟幽念都没有看见厨房里父亲忙碌的身影,只餐桌上摆放着买来的早餐。开始两日,兄妹俩因不用再吃父亲做的早餐而感到庆幸,可两日过后,幽默便察觉到不对劲了。

    “哥,爸最近在忙什么,每天早上都没有看到他。”

    幽默吃着幽居买回来的粥,感到很不可思议,按理说,以往这个时候,爸爸都该在做饭才对。

    幽念眉头一蹙,应道:“公司最近事务并不忙啊。”有墨若尘搭理,他在一旁辅助,更有其他精英在帮忙打理公司,这几年,幽居的工作量越来越少。他这么早便消失了,实在是可疑。

    “那就怪了。”一直热衷于做饭的爸爸意外的在饭店时间不在家,着实奇怪。

    怀着疑惑的心思,兄妹俩人吃了饭,幽念开车送幽默去学校。

    车子停在龙象中学门口,跟幽念道了别,幽默才推开车门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她斜背着书包,穿着龙象中学的校服。龙象中学的春季校服是长衣长裤,都挺修身,以蓝色白色为主基地。幽默觉得校服款式有些单调,便在脖子间系了一条白色的丝巾。

    黑亮的长发被风吹起,偶尔拂过一些男同学的鼻息,惹得男孩们遐想翩翩。

    幽默刚走进教学楼的走廊,正走到转角处,突然一只长手伸了过来,一把握住她的手,将幽默扯进拐角另一边。“啊!”幽默下意识惊呼,待她背跌入一个硬朗的胸膛,鼻尖掠过那人略有些熟悉的体香,眼里的愕然这才散去。

    抬头,对上碧绿的眼。

    那双眼神色深沉,看着幽默的脸颊,目光里满含深情与复杂。“你在躲我。”始宓居高临夏看着下方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孩,阴着声音说出口。

    “没…”

    幽默语气并不轻快。

    “你不接我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手机丢了。”丢在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了。

    追着幽默闪烁的眼神看了一番,始宓又问:“那我给你发的QQ消息呢?”

    “电脑一直没开。”

    “…哦。”始宓一顿,自嘲一般地说:“你电脑没开,我这边竟然还不能给你发达消息了,当真是奇怪。”

    幽默沉默了。

    她早就删掉了始宓,始宓的消息自然无法发出去。

    始宓复杂的眼神,一点点变得失落,“你不要我了,是不是?”这几日,幽默一直未曾主动联系自己,始宓不是不明白幽默的意思。只是他不甘心,尽管他的确骗了她,但九年多的情分说撇开就撇开,她真的就没有不舍得?

    幽默终于有了点反应。

    她抬头看了眼始宓,问了句:“我什么时候要你了?”那眼里有淡淡的嫌弃,大抵是在嫌弃他的欺瞒。当然,更多的幽默却是在嫌弃自己曾经做的那些厚脸皮的事,她现在瞧着始宓,就觉得无地自容。

    “…你。”始宓满嘴苦涩。

    是了,她何时要过他?

    从头到尾,都是他在奢想。

    “幽默,我很令你厌恶,是不是?”幽默严重的嫌弃,始宓看得真真切切。他承认,幽默的眼神,伤到了他。

    幽默张张嘴,觉得奇怪。

    这说话从何而来?

    她正觉得诧异,始宓却突然松开了她。“我知道了。”不清不楚说了句,始宓转身就走了,那穿着烟灰色风衣的修长身躯,背影无端孤寂。像是整个寂寥的夕阳,背在他的背上,压得他步履沉重。

    幽默望着他越走越远,心里生出一股,今日一别,许久将不再见的错觉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幽默的感觉没有错。

    因为两天后,便有一个消息传到了她的耳中。

    “始家的小蜜儿转学了,转去了英国念书,他的事业本就在欧美那一块,现在彻底搬去了那块天地,一年两年,怕是难以见到他。”晚餐饭桌上,幽念突然说了这么一句。

    如平地惊雷,幽默猛地抬起头,“转学了?”

    “嗯,你不知道?”幽念审视着幽默。

    幽默哑了声。

    怎么就转学了?

    ——我很令你厌恶,是不是?

    脑子里,猛地炸出一道阴沉的声音。

    该不会…

    幽默心里忽然很不是滋味,他这一走,何时才会回来?

    幽念看了眼兀自出神的幽默,这才瞥向餐桌另一旁的空位,程清璇的位置自然是空的,可奇怪的是,幽居的位置也是空的。“爸爸今晚又没有回来?”幽念眼里闪过一丝深思,幽居这样早出晚归,明显是在躲避什么。

    幽默这才回了些神。

    她也朝空位看过去,眨了眨眼,幽默突然惊异不定地跟幽念说了一句:“哥哥,妈妈最近忙着工作,爸爸也早出晚归的…”幽默站起身,头凑近幽念的耳旁,低声说道:“爸爸该不会是背着妈妈在外面养小三吧?”

    幽念打了个寒颤。

    这可能性,几乎为零。

    “敢跟我们的妈妈抢男人的女人,至今还没出现过。”幽念十分清楚父母之间的情有多深,下意识否决。

    幽默努努嘴,心里记下了这事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幽默睡着后,做了个梦,梦里有一个看不清长相的人,睁着一双碧绿色的眼睛,那冷漠的眼睛里,装着幽默不愿承认的伤。

    我很令你厌恶,是不是?

    反反复复的,那个少年总是在说这一句话。

    幽默从梦里醒来的时候,胸口有些疼。她摸着心脏的位置,不由得自我思考,她是不是太不大度了?她是不是,早该原谅了始宓?

    抱着这份心思,后半夜幽默睡得很不安稳。

    次日早上起来,幽默依旧没在家里看到幽居。她更加确信,爸爸是在外面有了小动作。她看了眼日历,今天星期五,明天就周六了,该放假了。找个机会,她得去帮妈妈给爸爸挡挡桃花。

    周五上课这天,幽默总是提不起心思,课上到一半,她掏出手机,点开百度,无所事事的搜索着一些东西。

    叮咚——

    叮咚——

    下课铃声响起,幽默猛然间清醒过来,她甩了甩头,再低头看自己的手机搜索页面,发现那搜索记录上,满满的都是Augus。天,她竟然用了半节课的时间,去搜索跟始宓相关的报道。

    暗骂一句自己是疯了,幽默这才收拾东西,提着包走出学校。

    这一页,幽默早早的睡了,隔日一早才四点多便醒来。她穿戴整洁,躲在房门后,静静等待父亲的脚步声从楼上传下来。约莫四点四十的时候,楼道果然传来幽居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幽居的脚步声特别有规律,很稳重,幽默很容易便能辨别出来。

    等幽居下了楼,幽默也戴上帽子,跟着下了楼。

    她看着幽居坐上那辆宾利。

    车子开出别墅,幽默也跳上哥哥的一辆爱车,跟着幽居身后去了。

    道路很宽敞,每隔几分钟便要拐道,幽默一直关注着幽居的车子,一路竟也没有跟丢。车子开了约莫一个钟头,才停在一家郊区的农家乐餐厅外。幽默赶紧停车,她将自己武装好,也跟着跳下车。

    爸爸一大早来这里,是准备跟小蜜雀儿幽会么?

    好你个幽居,竟然敢背着程小姐跟其他女人幽会!

    幽默掏出手机,打开摄像头,打算拍下铁证,然后去跟妈妈打报告。

    她走进餐厅,并没有见到幽居的身影,餐厅里空落落的,连一个客人都没有。这般清晨,就算是来吃早餐的顾客,也还要等一会儿才回来。幽默望着空荡的餐厅,心说,爸爸莫不是带着小蜜雀儿躲起来了?

    幽默正想着,忽然听到有男人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菜不应该这样切,要斜着切,才能保存菜本身的营养成分。”听声音,说话的男人年纪应该不算老。

    一阵静默后,有刀切在砧板上的声音,那声音响了几下,另一道冷漠却稳重的声音跟着响起:“这样?”

    “诶!这就对了!还有这肉,你切之前,注意看一下肉的纹路。这切肉也是有讲究的,你看啊…”那教人切菜的厨子很是有耐心,讲得头头是道,另一个人没说话,显然是在虚心受教。

    幽默怔在原地,那捏着手机的手忽然变紧。

    她不会听错,那个在学切菜的人,似乎是她的爸爸。幽默放轻脚步走到厨房门口,她探头望进厨房里面,就看到穿着白色厨师装的幽居,在厨师的教导下,拿着细长的菜刀,专注地切着每一道菜式。

    “幽先生,您这样的大人物,干什么还要亲自来学做饭?您有钱,想请什么样的厨子请不到?”厨子一边看幽居切菜,耐不住好奇,问出了心底的疑问。

    那切菜的右手顿了顿,幽居盯着手中的萝卜块看了一眼,才说:“我爱人不喜欢家里有外人,我跟她一致觉得,自己动手做饭,才有家的感觉。”他微微扬唇,又说:“我家有两个孩子,我想亲自看着他们长大,我享受亲自养他们长大的感觉,很满足,很幸福。”

    “我小的时候家庭生活并不美满,我从没吃过我父母亲手做的饭菜,我觉得,能吃着爸爸妈妈做的饭长大的孩子,很幸福。”这十几年,程清璇不在家的时候,都是他亲自下厨做饭,为的就是想给孩子们家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这十几年来我一直在试着做一个善于烹饪的好父亲,可惜的是,我这人天生有商业头脑,却不善于做饭调羹,做了十几年的饭菜,依旧很难以下咽。前段时间,还被孩子们嫌弃是个厨房杀手…”幽居的声音,有一种无奈。

    他已经很努力了,可是仍然做不好。

    偷听到孩子们的谈话,他心里也气过,怪他们是白眼狼。但转念一想,幽居觉得,或许是自己还不够努力。这一周时间,他一得空便来此处学习中式料理的做法,一周下来,收获颇深。

    “幽先生真是个好父亲,你这样用心良苦,你的孩子迟早会明白的。”厨子很少遇到幽居这样的人,明明有钱有势,所求所欲,却是寻常人并不珍惜的生活。

    幽居笑了笑,“不求他们明白。”

    他求的并不多,孩子平平安安,爱人身体健康,能一直陪在他身边,胜过一切。

    厨房外,幽默悄悄地红了眼眶。

    她退出农家乐餐厅,摸了把眼睛,这才盯着沉重的眼皮,滚回家睡觉。

    中午,幽居罕见地归家了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,翻白的衬衫衬得他似乎几十年都没有老过一般。为了在外貌上看着跟程清璇不会有太大的年龄差,这些年,幽居三天两头跑美容院,如今已五十出头,那张俊俏的脸看上去,仿佛才四十岁。

    望着玄关处那个充满了男人味道的男人,幽默眼前晃过儿时父亲背着她走过大街小巷,与母亲漫游街头的画面。

    父亲,一直都伟岸如山,只是自己渐渐长高了,便忘了,曾经自己看父亲的背影,目光是仰望的。

    “爸爸,你回来了?”幽默趿拉着拖鞋走到幽居身边,帮他接过车钥匙。

    幽居诧异地看着她,说:“你没出去?”

    “没。”

    幽默将车钥匙挂在墙上,她回过头,闻到了幽居身上若有似乎的属于厨房里的油烟味。心里一酸,幽默说:“爸爸,我饿了。”

    幽居看了她一眼,却说:“我带你出去吃。”

    “不了,哥哥也在家,他带了一条鱼回来,还有些芹菜和肉类。你做呗!”幽默不甚在意的说,眼神余光却看着幽居。

    幽居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多看了眼幽默,见幽默一个劲儿地摸肚子,顿时心生怜爱,“等着!”说罢,幽居钻进了厨房,打开冰箱。

    幽默望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,心里特别暖,也特别羡慕。

    要是能遇到像爸爸一样的男人,那她就真的嫁了!

    妈妈果真是个被上帝眷顾的女人!

    。

    那一顿饭,幽默跟幽念都吃了两大碗,还将桌上的菜一扫而光。

    幽居望着满桌狼藉,有些诧异。

    “你们几天没吃饭了?”孩子们一向不爱吃他做的饭菜,今天竟然将他做的所有菜都吃完了,显然是饥不择食。

    “爸爸,你做的菜真好吃!”幽默拍拍微鼓的肚子,笑着说:“爸爸,我要点餐!”

    被女儿夸赞了,幽居身后若是有尾巴,指定已经翘上了天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“蚂蚁上树,水煮鱼,还要一个萝卜排骨汤!”幽默记得,今天幽居学的就是这几道菜。

    幽居点点头,又看向幽念。

    幽念微微一笑,也说:“我想吃腊肉炒竹笋。”久久以前带幽念去过一家四川馆子,幽念记得那家馆子做的腊肉炒竹笋,特别香。

    幽居一一笑着点头。

    兄妹俩相视一笑,都将某些事,当做秘密,暖暖的藏在心底。

    下午,幽居便开着车去了超市,他站在蔬菜肉类的摊位前,正细细的挑选,忽然,一道略冷却不失调侃的女人声音传来:“小郎君,奴家看你长得挺俊俏的,不如今晚,就跟奴家回了奴家的家,来个一夜风流?”

    这声音,幽居熟悉到骨子里。

    他低下头,看见一只玉手搁着西装跟衬衫,环住他的腰。那双手中的左手无名指上,戴着一枚红宝石王冠戒指,手指细长,上面似乎还残留着画笔的痕迹。

    幽居微微一笑,低下头,凑在不知羞耻的妖女耳旁,说了一句:“今晚就你侍寝了。”

    “奴家遵命!”笑着,悄悄地在别人不注意的空当,程清璇含住了幽居泛红的耳垂。

    真可爱,都五十岁的人了,还改不了一调情就红耳朵的习惯。

    回家的路上,程清璇提着大包小包,幽居只左臂上挂着些水果。早年右臂断过,后来虽被接上,却不能抬重物,现在出行,重物大多是左手拿,不然,就是程清璇拿。他那一双手,留着两道伤口,一道在手背上,一道在手臂跟肩膀的交汇处。

    那些伤,都留了疤。那些疤,是幽居爱程清璇最好的证据。

    程清璇将买来的东西放在车子后尾箱,关门时,她问了句:“买这么多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默默跟阿念想吃。”幽居说话的时候,语气有些小得意。

    程清璇睨了眼眉目神气的男人,禁不住弯了嘴角,她记得,他想要有一个家。从曾经形单影只,蜗居在那摇摇欲坠的五楼小房屋时,他就渴望有个家。现在,他有了家,有了孩子,还有她。

    她看着幽居扬起的嘴角,心想,自己真的给了这个男人快乐跟幸福。

    一辈子能给一个人一生一世的幸福,这大概是程清璇这辈子做的最令她骄傲的事。程清璇收回目光,她钻进车里,手伸进幽居的衬衫里。

    幽居一边开车,一边拿眼神瞟她。

    “做什么?”

    程清璇的手在男人依旧有料的胸口反复抚摸,“侍寝啊。”

    。

    三年后。

    十九岁的幽默穿着一身粉色的短裙,手捧着香槟色的伴娘捧花,站在明艳动人,妩媚不可一堵的舒平安身边。今日的舒平安,穿着香槟色的婚纱,她虽不是妖舒跟舒化的亲女儿,但模样竟然酷似极了妖舒。可能是生活得久了,就像了。

    舒平安去年才大学毕业,今年便嫁给了她的未婚夫,幽家的大公子,幽暗国际未来的继承人,幽念。

    舒平安深呼吸了一口气,她抬头看了眼钟表,这才站起身。

    “我们该出场了。”舒平安妩媚的声线中,竟也带着几丝紧张。

    幽默点点头,她走到舒平安身边。因舒平安身高有一米七五,而幽默只有一米七,前者穿着定制的钻石高跟婚鞋,往那一站,已有一米八几。幽默穿着浅高跟鞋,要仰着头,才能看见舒平安。

    仰视着舒平安美丽的脸颊,幽默眼神有些恍惚。

    新娘子…

    “久久姐,祝你幸福。”说完,幽默踮起脚尖,将舒平安头上的头纱放下,盖住那倾城容颜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舒平安笑了笑,目带星光。

    结婚当天,新娘子总是容易落泪。

    幽默跟在舒平安的身后,走向红地毯,走到圣台面前。

    她看着哥哥跟久久姐交换戒指,看着他们亲吻,听着亲朋好友们鼓掌呼唤,心里也高兴。

    热闹的当头,幽默选了处僻静之处。她看着久久姐跟哥哥扔捧花,心里也伸出一股想要上前去抢的冲动,她一只脚迈出,最后又止住了。连个男朋友都没有,抢来作甚?还不如送给有缘人,成就一段美满姻缘。

    这般想着,幽默便妥协了。

    她转着一双清灵黑眸,想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人。她看见了盛装出席的始叔叔与唯一阿姨,也看见了越发成熟的始不渝,却唯独没有看见那个长发漂亮的青年。她时常在新闻上看到他的消息,三年时间,他已经成了全球最出名的超模之一,现在的他,活跃于各大时尚活动跟时装秀,每每都是秀场的主力,是镜头的宠儿。

    一别三年,他当真再也没有回来过。

    幽默眸光一敛,收起了一些不清不楚的异色。她转动目光望向来宾席,见到了Ansel与姜歆,毫不意外,他的另一边坐着那个嘴角永远不失笑容的男人。那个男人的脸上终于有了岁月的痕迹,他更出色了。与之前出席每一场盛会都不同,这一次,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女人。

    那个女人,三十出头的年纪,穿着浅绿色长裙,坐在沐阳的身边,像是吸收了太阳光的绿意青草。

    极惹眼。

    按理说,见到曾经爱慕之人携着新的爱人出现在眼前,幽默应该会难受才对,可是很奇怪,她却只觉得释然。

    年轻时的糊涂梦,果真荒唐。

    婚礼快结束的时候,幽默终于走到了沐阳的面前,她看着沐阳身旁的女人,勾起了笑。“沐叔叔,找女朋友了?”她在笑,是真的在笑,那笑容里,再也没有小女儿的崇拜跟憧憬。

    沐阳看着面前亭亭玉立的少女,也抱以一个微笑。“幽丫头,好久不见啊。”

    似乎,有三年了。

    幽默腼腆一笑,她再度看了眼足以匹配沐阳的女人,由衷地说:“她很漂亮,祝你们幸福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那个女人的声音,意外的让人觉得舒服。

    幽默怔了怔,这个女人,真让人讨厌不起来。果然,沐阳叔叔找的爱人,很不错。

    那场婚礼结束后,幽默照样过自己的生活。

    她上大学了,她没有像始宇说的那样做一个插花师,或者是园林艺术师,而是念了美术系。幽默的美术细胞不见得有多出众,但也不差,她在学校不是顶尖的,但也不是拖尾的。这辈子,她永远没有哥哥那样能干,也没有始宓那样惹眼,这辈子,就这样了。

    幸而还有一双十分出色的双亲,足以让她这样潇洒一生。

    有一天,幽默去学校附近的颜料店买颜料,遇见了一个男人。那个男人背着一个大包,面相上看去,约莫二十八九。他胸前挂着一个相机,他长得很有文艺气息,打扮也很时尚,留着一头过耳的黑直长发。

    很少有男人,蓄这种发型,有些乖巧的样子,但男人深棕的眼睛里,总是闪着放荡不羁的光芒。

    那男人坐在角落,盯着幽默看。

    彼时的幽默,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长裙,长发披着,看上去温温柔柔,很是文静。当然,她骨子里是怎样的人,寻常人可看不明白。那男人盯着幽默看了许久,直到幽默拿了颜料走出店子,这才目送她离开。

    第二天,幽默从校园里走出来,准备去吃饭。

    咔擦!

    听到相机抓拍的声音,幽默略有些惊讶地转过头。她遇见了那个男人,他今天没有背包,换了一身蓝色T恤,似乎年轻了几岁。

    幽默瞬间冷下脸来,“删掉。”

    “不删。”男人一点也不怕幽默的冷脸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删?”幽默走过去,作势要夺过男人的相机。

    男人一偏身子,躲过。

    他邪邪地看幽默,很是邪佞地说:“我从不删美女,更不会删我未来女朋友的照片。”

    幽默觉得这个人太油嘴滑舌。

    她讨厌。

    到底,她没有删掉那张照片,只因那个人将相机揣得太紧。而她,又抗拒跟男性接触。

    打那以后,男人都回来幽默的学校逮她。他来的并不是很有规律,偶尔周一来,偶尔周三,偶尔周五。有时,他来时大雨磅礴,有时,他头顶如火骄阳,有时,却是满头清辉月华。

    每一次来,男人总会逮着机会偷拍幽默。

    总之,幽默被一个难缠的男人缠上了。

    那之后,幽默的生活再无安宁。

    。

    一年后,开始有小道消息报道,说Augus近两年将要回国发展。

    幽默总是待在画室,画她的画,偶尔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幽默倒是一怔。

    那个人,突然要回来,是做什么?

    幽默很快就不去想这件事。

    这天,4月28日,是幽默20岁的生日。

    而那个雷打不动也要来纠缠幽默的男人,不知从何处打听到了幽默的生日。这一天,幽默走在校园里,总有源源不断的人,朝她递来信封。幽默并不打算接过那些信封,可递的人多了,她不免好奇,这些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。

    她收下了那些信封,回到宿舍,幽默将所有信封打开。

    全是照片。

    是这一年里,她初入学校跟学校外的街道的照片。照片上的她,温婉如水,好似江南小桥流水中河面轻轻荡开的波纹。幽默看着那些照片,心里明白了,原来这就是那个男人,这一年捣鼓出来的战绩。

    夜间,幽默收拾了东西打算回家。

    她从画室走出来,路过男生宿舍。不知怎的,那男生宿舍的灯,在瞬间熄灭。

    幽默下意识抬头望向男生宿舍,这时,有投影仪灯光,射在男生宿舍的墙体上。

    投影仪画面里,是一部迷你电影。

    电影的主角,是她。

    有她在画室画画的样子,有她吃饭的样子,有她行走时低头沉思的样子,也有她偶尔心情不好,愁眉苦脸的样子。那迷你电影只有七分多钟,其结尾标语写着:像向日葵追逐太阳,我喜欢你,这是宿命。

    导演:潘艾。

    那是幽默第一次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。

    她知道潘艾这个人,新兴锐利导演,导演过两部卖座又好口碑的电影。

    原来,他就是潘艾。

    “我喜欢你,幽默,做我的女朋友吧!”潘艾站在幽默面前的柳树下,手里捧着一个生日蛋糕。

    幽默看着他,想起那话:像向日葵追逐太阳,我喜欢你,这是宿命。

    她曾经爱慕沐阳,像星星爱着太阳。

    她隐约懂了,这个莫名的男人的心境。

    鬼使神差的,幽默脑子里闪过一些东西。

    “好啊!”她说完,倒是一愣,随即便又释然了。

    都二十岁了,该尝尝恋爱的个中滋味了。

    潘艾听到这声好的时候,也呆了一呆,待反应过来,那张脸上,露出欣喜若狂之色。许久以后,幽默想起那一晚男人脸上状若癫狂的激动之色,她就释然了那个男人的背叛。

    她知道,那一晚,那一场告白,男人是真心喜欢过,只是那种喜欢,不够长情。

    有些人的爱,是石头,风吹日晒,万年不灭;有些人的爱,是珍珠,虽然莹润璀璨,却经不起耗磨。

    当然,这个理,幽默在很久以后才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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